主办单位:
*新闻出版总署(国家版权局)
*国务院新闻办公室
*教育部
*科学技术部
*文化部
*北京市人民政府
*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
承办单位:
*中国图书进出口(集团)总公司
*环球新闻出版发展有限公司
赞助单位:
*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
*中国科学技术协会
*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
协办单位:
*香港联合出版(集团)有限公司
*中国音像协会
合作伙伴:
*中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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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中图公司读者俱乐部
*中图公司报刊部
版权业务工作要有三个转变

  100多年前,版权在全球出版界还处于自产自营的时代,在后来的一个世纪中,版权交易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,自上世纪中叶开始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,到上世纪末,版权贸易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已非常盛行,现在世界的版权贸易额已大幅度超过了成品贸易,估计已达到1400亿美元左右,仅英美之间每年的版权贸易种数就超过2万。西方发达国家不但在跨国版权贸易方面非常发达,国内版权贸易也非常普遍成熟,绝大多数作品的版权都是通过专业机构代理经营,实现出版和创造价值的。
  1949年以后我国的版权业务也经历了类似的过程,中间有过曲折,但总的发展速度要比西方国家快一些,特别是在1980年以后,引进版权的品种和出版销售额增长速度非常显著,现在引进版权已远远超过了出版物成品的进口。据有关方面统计,2003年我国引进各类版权达15000多种,内容主要是科学技术、经营管理、文学、艺术、少儿、外语等,其中图书的引进比例接近80%,其他载体占20%多。国内有实力的出版单位基本上都是版权引进大户,引进最多单位的达900多种/年。畅销的出版物,版权大多数都是引进的。版权的输出与进口相比虽然还有很大的差距,但也在逐年增长,2003年为1400多种,同比增长9%。在国内版权业务方面上,作者直接将版权委托给出版社、编辑直接编撰作品的版权业务事件正在逐年减少,专业机构代理他人经营版权的方式,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版权交易,正在逐步进入我国的出版体系,经营版权的效率和质量水平不断跨入新的台阶。境内外、直接间接贸易、投资、在资金和技术共同合作开发、依托品牌授权经营等多种多样的版权业务的蓬勃发展,极大地调动了出版业各方的积极性,拓展了出版业务,丰富了出版品种,促进了出版经济的增长,繁荣了出版市场。
  面对迅猛发展的国内外出版形势,我国的出版版权业务工作亟待作以下三个转变。
  一、自产自营版权向开放式经营版权转变。
 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出版市场的进一步开放,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商业化运作版权必然成为发展方向。
  现在大多数作品版权的价值和取舍都是由市场来决定的,以传统关系单向流动版权实现出版的机会逐渐减少。著作权人在授权出版时一般都会考虑四个要素:1.在出版方向上选择与作品内容相配套的出版机构,2.出版机构的运作能力, 3.出版机构的知名度,4.出版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多少; 达不到理想目标,他必然另择合作对象。出版者获取版权同样是市场化的,作品的质量、著作人的知名度、版税价格、出版时机、版权使用权限、市场对出版物的需求程度等都是出版者重点考虑的问题,作品的来源是开放的,可选空间很大。
  出版是一个专业化较强的行业,每一部作品的运作情况都可能有所不同。著作者可能是一位很好的作家,但不一定了解当前出版市场的需求情况,不一定懂出版经济和出版法律规则,更不一定懂出版专业技术。出版者可能影响力很大,运作能力很强,但不一定有足够的版权信息来源,也不一定在出版选题、作品的创新上有足够的人才、技术和设备支持。扩大和开放版权机构,专业化经营版权正是弥补有关出版各方经验条件不足的有效途径,是推动出版质量水平向纵深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。
  出版物既是精神文化产品,也是典型的商品。作为商品,商业化运作也就成为必然。价格是商业化运作的核心条件,质量高的出版物,商品价格就高,反之就低。水平、类型相近的出版物在市场上有一定的价格规律。版权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出版物的生产成本,影响出版物的定价,最终影响消费者对出版物的承受能力和出版物的销售量。超出正常定价范围的出版物一般都销售不畅,版权所有人即便要求高的版税率也不一定能实际获得高的经济回报,作品也难以产生应有的社会影响。出版方运作出版事件要合理体现版权的价值,以适当的定价及销售价格为版权供需双方获取应有的效益。出版方要为此作出相应的计划和安排,否则,好的版权难以到手。出版及版权经营机构不能简单对待版权所有者的版税要求,要多协调,互信互动,为实现共赢而努力。运作版权不能完全从文化、精神的层面去理解,恰当地把版权当作商品构成的一个部分来对待,比较现实,有可行性。
  二、版权业务要向文化、知识加经营转变。
  今天的版权业务不仅是文化、知识上的,还应该全方位经营,从版权导入,介入整个出版流程。版权业务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:掌握出版动态、收集分析版权信息、策划版权事件(实际上是挑选版权或约稿)、市场需求预测、公关、与有关各方洽谈商定合同、营销、发行、回收销售款、支付版税等。从以上内容整体上策划、包装、运作版权事件,对提高版权业务工作的效率、确保项目的运行成功非常有利。如果版权业务机构的运作流程有断链,务必有相关的专业部门来衔接,这样容易造成工作效率不高、运行质量下降,最终影响经济效益;甚至有可能因各方对所选版权或操作方式意见不同而不能协调工作,断送项目的前途。版权业务机构的规模一般不大,版权业务工作是以项目为中心,单个而分散,版权业务人员独立操作项目的情况居多,因此,要求版权业务人员全面掌握出版业务的知识和技能非常有必要。
  三、版权业务机构的规模、经营权限和服务对象要有所转变。
  赋予版权业务机构一定的经营权限和独立性,是丰富出版品种、提升出版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。版权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商务行为,因此,版权业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应该有一定的开放性,既可以为所属的出版单位服务,开拓其出版资源,也可以对外开放,服务于出版界或更大的范围,在专业内容上将服务方向扩大到更广泛的领域。版权业务机构仅服务于本出版企业往往吃不饱,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,给其松绑,用效益来考核版权业务工作是最科学的。版权业务机构可以依附于出版单位,更适合独立运营,因为这项工作属于知识密集型,以人力和信息资源为主,以中介服务为特色,对投资规模和经营硬件都要求不高,属于低成本运行的信息、智力服务行业,鼓励自主经营,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;鼓励发展,绝对不会造成出版单位乃至出版业的结构比例失衡,反而会促进出版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,为拓展出版品种、提升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。版权业务不存在出版的最后出口问题,扩大版权业务机构的规模,放开经营权限,不会增加行业和市场管理的难度,有利无害。
版权业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,有无尽的开发潜力,创造性地开展版权业务,将使我国的出版事业发展得更快。